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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办理的某强奸案当事人不捕获释

时间:2023-08-14 来源:

        日前,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卢晓亮律师承办的某强奸案当事人由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当事人成功获释。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指派卢晓亮律师承办该案,经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核实案件情况,辩护人认为并不存在犯罪事实,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并依法向办案单位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办案单位经审查认为当事人不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做出了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和不予释放的决定,并将该案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期间,辩护人依法从强奸罪的构成条件、本案的证据情况以及案件存在的重大疑点等角度,向检察机关明确提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依法不应当批准逮捕的书面法律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员进行了沟通。当事人最终在被羁押37天当天获释。
        该案是在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发布实施后,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度重视,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惩治相关犯罪的形势下,我所律师办理的第一起涉及未成年的性侵犯罪,也是我所卢晓亮律师自去年以来办理的第三起性侵不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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