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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承办的两起案件均获检察院不批捕,两名当事人同日被释放

时间:2021-01-22 来源:

        日前,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晓亮承办的诈骗案和非法经营案,经过有效辩护,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两名当事人于同日获得释放。 
        第一起不批捕案件为王某某诈骗案。该被某公安分局列为重点案件专案予以立案侦办。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指派卢晓亮律师办理。卢晓亮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当事人家属进行了沟通,并多次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本人,核实案件情况。经过会见,辩护人全面、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择机向办案单位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提交取保候审后,办案单位答复辩护人,因该案涉及人员较多,且被列为专案,不同意辩护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此后,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辩护人在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交了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认为该案中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不应批准逮捕,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和进展。该案当事人在被刑事拘留后第37天,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当事人于当天晚上11点半被释放。
 



 
        第二起不批捕案件为陈某某非法经营案。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接受该案当事人家属委托后,指派卢晓亮律师办理。卢晓亮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当事人家属进行了充分沟通,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本人,了解和核实案件情况。经过了解,辩护人认为该案定性错误,且不应作为刑事案件予以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辩护人据此向办案单位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并与办案单位和分局法制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分局法制部门答复,由于涉案人员较多,且尚有人员未到案,对是否同意辩护人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没有明确意见,需要进一步等待消息。
        此后,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辩护人在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交了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认为该案中将当事人的行为定性为非法经营并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明显错误,且当事人行为情节轻微,不应批准逮捕,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和进展。该案当事人在被刑事拘留后第37天,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当事人于当天下午被释放。


        上述两起案件是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2021年度承办的首个同时被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案件,该两案的成功辩护,不仅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同时也说明及时、有效展开辩护,用好刑事拘留后的黄金37天,做好审前辩护的重要性。
        未来,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法治天下、辩冤白谤”的执业理念,坚持“匠心铸造精品,精雕细琢案件”的执业准则,力争将接受委托的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办成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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