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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某专案当事人被羁押73天后成功获释

时间:2021-07-10 来源:

        日前,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卢晓亮承办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专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开展会见工作,并核实案件事实。
        经过会见当事人,辩护人认为当事人无羁押必要,并向办案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办案单位回复辩护人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并不予释放当事人,随后将该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此后辩护人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检察院未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并于当事人被羁押37天当天决定批准对当事人采取逮捕措施。
        当事人被逮捕后,辩护人依然认为当事人无羁押必要,并先后二次继续向办案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办案单位未同意辩护人的申请,仍然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当事人被逮捕一个月后,辩护人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当事人有无羁押必要性、变更强制措施的社会危险性等提出法律意见。当事人被羁押73天后,办案单位决定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成功获释。
        本案为我所今年承办的第二起由侦查机关决定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也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后,我所律师通过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成功办理的第一起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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