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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的某传播淫秽物品案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时间:2021-12-31 来源:

        日前,由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卢晓亮律师办理的某传播淫秽物品案当事人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卢晓亮律师担任该传播淫秽物品案当事人辩护人,该案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由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并参加了由检察机关组织的检察听证会,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听证员进行了深入讨论,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虽然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但鉴于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系初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综合案件事实、证据及听证员意见,检察院最终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听证会后,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诫犯罪嫌疑人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形。
        该案为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律师本年度办理的第四起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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